東莞市寮步匯宇茶酒商行(經營者為劉利):
我局依法調查你單位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限你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前來我局接受調查。逾期不接受調查,,我局將依法作出處理。
聯(lián)系人:鐘家就、黃鈺倩,;聯(lián)系電話:0769-82391000;地址:東莞市寮步鎮(zhèn)行政小區(qū)10號。
特此公告,。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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