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區(qū)脫貧勞動力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并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個月及以上,,可申請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廣東省勞務協(xié)作4省區(qū)按貴州,、西藏,、新疆籍脫貧勞動力1000元/人/年,,廣西籍脫貧勞動力600元/人/年;其余中西部省份脫貧勞動力500元/人/年予以補助,。
現(xiàn)將2024年7月初審通過的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情況公示如下(見附表),,如公示名單中存在被證實不符合撥付條件的,將予以剔除,,實際補貼情況以最終撥付名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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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
附件: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2024年7月
石碣鎮(zhèn)農(nóng)林水務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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