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確定全市
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和火災高危單位的公告
東府辦〔2025〕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61號)規(guī)定以及《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要求,經(jīng)排查核實,現(xiàn)確定2445家單位為東莞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見附件1)、158家單位為東莞市2025年度火災高危單位(見附件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現(xiàn)予以公告。同時,為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要認真履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職責,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確保單位消防安全。
二、各單位要大力宣貫《火災風險點指南》《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指引》《火災防范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引》,持續(xù)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落實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100%持證上崗。
三、各單位應加強專職隊、微型消防站的建設,依托專職隊、微型消防站,強化單位員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工作,切實提高單位整體消防安全意識,提升單位抗御火災風險水平。
附件:1.東莞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單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7日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fā)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