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核查,粵SE521掛,、粵SV970掛,、粵SB8952等十二輛道路運輸車輛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根據(jù)《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我分局依法注銷其車輛《道路運輸證》。
上述車輛不得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如擅自經(jīng)營的,,將依法進行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六個月未年審車輛信息表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洪梅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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