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了《東莞市舉報違法犯罪獎勵辦法》(東府〔2019〕46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該辦法由東莞市公安局在原《獎勵辦法》(東府〔2012〕183號)的基礎上進行修訂,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12年市政府印發(fā)的《獎勵辦法》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為繼續(xù)提升廣大市民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保持對各類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市公安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對《獎勵辦法》進行修訂。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新《獎勵辦法》修訂范圍主要包括涉槍支,、出入境、涉黃等方面,,主要修訂內容有:
(一)涉槍方面,。由于涉槍案件社會危害大,為加強打擊涉槍案件,,新《獎勵辦法》擴大了涉槍線索舉報范圍,,并在原有基礎上,適當降低舉報門檻,,提高獎勵金額,。包括:新增對走私槍支及配件、網絡販賣槍支及配件的舉報獎勵,,對破獲案件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0元;合理降低對涉爆涉槍涉刀違法犯罪的獎勵門檻,,并適當提高獎勵金額標準,。
(二)涉出入境方面。由于近年來我市偵辦妨害國(邊)境管理案件宗數和刑拘人數上升幅度較大,,為加強打擊出入境管理類案件,,新《獎勵辦法》增加了涉出入境線索舉報條款,并根據周邊地市標準設置獎勵金額,。新增對出入境管理違法犯罪的舉報獎勵,,按不同情況每宗案件獎勵50-10000元。
(三)涉黃方面,。由于涉黃案件對社會治安,、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等負面影響較大,且網絡招嫖案件打擊難度較大,,為加強打擊涉黃違法犯罪案件,,新《獎勵辦法》增加了涉黃線索舉報條款,并根據周邊地市標準設置獎勵金額,。新增對涉黃違法犯罪的舉報獎勵,,按不同情況獎勵100-10000元。
(四)規(guī)范獎勵方法,。新《獎勵辦法》對同時符合多種標準的獎勵情況進行了規(guī)范,、明確,。新增對舉報的同一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涉及多項違法犯罪行為的,,以舉報違法犯罪行為中數額最高的給予獎勵,。
三、政策解讀
(一)適用范圍,。新《獎勵辦法》適用范圍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獎勵條件。舉報人舉報的內容對公安機關成功破獲案件或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或間接作用的,,經查證符合,,予以獎勵。
(三)舉報方式及渠道,。
1.電話舉報,,舉報人可撥打市公安局舉報電話0769—23055555進行舉報;
2.郵件舉報,,舉報人可登陸“東莞警察網”(http://gaj.dg.gov.cn/)的舉報郵箱進行舉報,;
3.信函舉報,舉報人可寄送信函到東莞市公安局舉報中心(東莞市東城南路3號)進行舉報,;
4.當面舉報,,舉報人可直接到公安機關舉報中心進行舉報。
各園區(qū),、鎮(zhèn)(街)公安分局及交警大隊的舉報電話及地址由其自行發(fā)布,。
(四)保密制度。公安機關建立舉報材料管理保密制度,,對舉報人的身份,、工作單位、住址,、聯(lián)系方式,、密碼等情況嚴格保密,保障舉報人的安全,。
(五)獎金領取方式及期限,。舉報人應在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持本人有效證件或委托他人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有特殊情況的,,舉報人可向舉報中心申請其它領取方式,。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獎勵辦法》解讀機關和聯(lián)系方式
《獎勵辦法》由東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69-2305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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