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0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0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3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牙百合”
(一)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于2023年11月8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中麻公路)的“牙百合”(购进日期:2023年8月12日),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No:DBJ23441900596167617),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牙百合”。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牙百合”10KG,1.384KG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剩余8.616KG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