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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07号)
  • 2024-03-19 15:5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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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07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恒福汇农副产品经营店销售的“龙牙小百合”

(一)东莞市中堂恒福汇农副产品经营店于2023年10月10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35号24栋105室)的“龙牙小百合”(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0日),经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3J1625039),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恒福汇农副产品经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龙牙小百合”。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龙牙小百合”110斤,4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106斤对外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恒福汇农副产品经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恒福汇农副产品经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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