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2103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素恩餐饮店使用的“菜碟”
(一)东莞市中堂素恩餐饮店于2023年10月9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中堂新兴路10号101室)的“菜碟”(使用日期:2023年10月9日),经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3J3123514)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使用消毒不合格的“菜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初犯,在案件调查中能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态度良好,发现问题后主动纠错分析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3〕211107S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店使用的菜碟由于员工在清洗消毒后保存不当,长时间与外来环境接触,导致大肠菌群项目检验不合格。该店将加强对所使用餐具洗消监督,消毒晾干后存放在保洁柜备用,避免与外来环境接触。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