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4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4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沛英粮油店销售的“萝卜干(酱腌菜)”
(一)东莞市中堂沛英粮油店于2023年9月11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中堂新兴路48号1190室)的“萝卜干(酱腌菜)”(生产日期:2023年8月3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SC10103230171273JD1),显示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沛英粮油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萝卜干(酱腌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萝卜干(酱腌菜)”10斤,3.2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对外已销售1.8斤,剩余5斤退回给供应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沛英粮油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沛英粮油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