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4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4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能发副食批发部销售的“香芒果”
(一)东莞市中堂能发副食批发部于2023年8月28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35号37栋107室)的“香芒果 ”(生产日期:2023年8月8日,规格:142克/袋,生产者名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ZKFC2301081-4a),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能发副食批发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上述批次“香芒果”9袋。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香芒果”50袋,13袋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8袋已售出,9袋剩余在售,执法人员依法将剩余在售产品扣押。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能发副食批发部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能发副食批发部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