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211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211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小黄姜”
(一)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于2021年9月9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中麻公路)的小黄姜(购进日期:2021年9月9日),根据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GZ20210935681)显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在得知涉案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后,在店面显眼位置主动张贴召回公告该批次产品,且能提供上述批次涉案产品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证件及快检记录合格证明,证明当事人并无主观过错。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第二十条第(一)、(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黄姜的行为不予立案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店认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从供货商拿货回来后进行直接销售,销售时间短,在销售过程中无添加恩诺沙星,附近无污染源,应该是上游种殖环节污染导致。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