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193號)及《關于加快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東政服辦函〔2018〕160號)要求,結合消防系統(tǒng)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公開重大建設項目涉及消防系統(tǒng)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確保重大建設項目依法依規(guī)進行建設,。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簡化審批程序。進一步精簡和優(yōu)化審批程序,,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條件,、申報材料和審批事項,加強對消防行政審批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落實消防行政審批工作規(guī)定及相關執(zhí)法工作制度,著力提高監(jiān)督隊伍業(yè)務素質和政策水平,,確保行政審批工作有序運轉,,保持審批質量不減。
(二)提高消防審批服務水平,。完善消防行政審批服務清單,、辦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并通過消防審批服務網站,、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消防受理窗口等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主動提供技術咨詢和指導服務,及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宣貫和解讀,,對屬于審批范疇的事項要依法審批、按期辦結,,對不屬于審批范疇的事項要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和后續(xù)服務,。
(三)調整消防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在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時,,如建設單位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時,,屬于一類項目,,可由建設單位上報項目所在地的鎮(zhèn)(街)政府、管委會,,鎮(zhèn)(街)政府,、管委會在接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提請市人民政府開會協(xié)調,研究討論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事宜,。屬于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服務等類型的建設工程,,可由行業(yè)主管部門提請召開會議,。市人民政府收到申請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屬于二類項目及臨時性建筑,由建設單位上報項目所在地的鎮(zhèn)(街)政府,、管委會,,鎮(zhèn)(街)政府、管委會在收到申請1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提供政府會議紀要作為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的建設工程統(tǒng)一由支隊進行受理,并應組織集體議案,。屬于備案范圍的建設工程,,全部應列為檢查對象。在申報消防驗收時,,對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可以提供有明確標示防火性能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或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證明),。對于形式審查申請資料不全的,先予以登記受理,,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內容,由申請人在審查過程中予以補齊,。公眾聚集場所可以根據(jù)建設單位需求將消防竣工驗收,、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和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合并辦理。
(四)縮短消防行政許可(備案)審批時限,。消防行政許可(備案)審批時限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一般工程10個工作日,,重大工程(單體建筑面積超5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總建筑面積超過20萬平方米的建筑群;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民用建筑,;消防設計需經過性能化設計,、評估,,并通過專家論證的建設工程;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的甲,、乙類生產,、儲存性質的工業(yè)建設項目)15個工作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體人員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對各項任務進行深化,、細化和分解,定責任人,、定時限,、定措施、定標準,,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二)建立專門隊伍。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能力建設,,建立專人隊伍及時接聽群眾來訪電話,、回復申請信件。重要事項確保經相關部門的溝通,,保證對外公開情況保持一致,,形成信息公開工作良好氛圍。
(三)完善長效機制,。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有效整合資源,協(xié)同作戰(zhàn),,形成合力,,將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相結合,優(yōu)化信息發(fā)布平臺,,提升傳播效果,,形成定期有序發(fā)布機制。
(四)加大考核力度,。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相關規(guī)定,,進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對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職責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xiàn),。
清溪鎮(zhèn)消防大隊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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