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持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信訪工作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信訪人可以采用書信的形式,,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來信方式
通過郵局寄出即可,。
二,、投寄單位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信件寄給有權處理本問題的鎮(zhèn)(街道)或機關單位,。
三、內容要素
清楚表達自己的訴求,。反映的信訪事項應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物,、事件經過,、訴求等,要實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講述理由時最好附上相應的主要證據(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有關條款),;內容陳述要條理清晰,,主次分明,簡明扼要,。所反映的問題已經處理過的,,還要寫明原處理機關的名稱、處理時間和處理結果,。
四,、處理方式
信訪部門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進行登記、交辦,、轉送,由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對信訪事項進行處理,、答復,;對有《信訪工作條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及時進行督辦,,提出改進建議,。
五、答復期限
信件寄出后,,應耐心等待結果,。《信訪工作條例》第三十四條對信訪事項的辦理時限作出了規(guī)定,,在辦理期限內寫信人無需重復投信,,若超期未得到答復的,可以向收信機關查詢,。
六,、注意事項
(一)來信要寫清致信單位的全稱,,字跡應工整清晰,,落款清楚。
?。ǘ┝粝侣?lián)系方式,、郵政編碼,地址要寫完整,,聯(lián)名信要注明聯(lián)系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
(三)不要一信多投,,也不要投寄到不屬于其行政職權范圍內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