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學、市直屬學校:
現將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中小學教學用書有關事項及秋季目錄征訂工作的通知》(粵教材函〔2020〕2號)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加強教學用書選用管理
(一)做好中小學教學用書組織征訂工作。各單位必須按照省教育廳印發(fā)的目錄和我市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審定的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材版本進行征訂,不得以開展教學改革試驗或科研試驗為名,選用未經市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審定的教學用書。不得征訂盜印、盜版的教學用書,不得截留訂數從其它途徑征訂。違者一經查出,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做好新課程標準使用教材過渡工作。從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省普通高中一年級使用根據2017年修訂的新課程標準編寫的新教材,其他年級仍繼續(xù)使用根據2003年課程標準編寫的教材,《2020 年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根據2017 年版課程標準修訂)》和《2020 年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根據2003 年版課程標準編寫)》同時并行一個時期,至2022年后全部使用新教材。
(三)做好教輔材料選用征訂及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2016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按照“一教一輔”的要求,各學校需成立教輔材料選用小組,從《廣東省2016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中每學科選擇1套同步練習冊類教輔或1套考試輔導類教輔和1套寒暑假作業(yè)類教輔推薦給學生使用,征訂渠道不變。各鎮(zhèn)街要認真履行轄區(qū)內中小學校教輔材料征訂管理職責,加大對學校教輔材料征訂工作的管理監(jiān)督力度,糾正違規(guī)征訂行為。
二、規(guī)范教學用書征訂渠道
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學用書由廣東新華發(fā)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含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負責征訂和發(fā)行。要求各單位于6月19日前將教學用書的訂數按發(fā)行訂單的要求,分別報東莞市新華書店和東莞市廣弘教育書店(廣東教育書店東莞連鎖店),小學統一由各園區(qū)、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匯總報送,中學和市直屬學校直接報送,在教材征訂工作中要防止漏訂、錯訂,確保各年級教學工作不受影響。
三、加強教材、教輔材料規(guī)范管理
各園區(qū)、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公、民辦中小學校教材、教輔材料征訂情況,加大對學校征訂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力度,制止和糾正違規(guī)征訂行為,不得代購盜印、盜版的教輔材料,不得截留訂數從其它途徑征訂,確保轄區(qū)學校教材、教輔材料征訂工作規(guī)范有序。今年由于疫情影響,部分新教材無法及時評議,為保持相對穩(wěn)定,繼續(xù)使用原有版本教材,參照往年的做法進行征訂。
四、繼續(xù)實行征訂情況信息反饋機制
為加強教材、教輔材料征訂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征訂行為,市教育局會同東莞市新華書店與東莞市廣弘教育書店建立教材、教輔材料征訂情況信息反饋機制,在征訂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兩所書店匯總分析各鎮(zhèn)街征訂信息,及時掌握教材、教輔征訂情況,對異常情況及違規(guī)情況及時糾正。
附件2:2020年秋季廣東新華發(fā)行集團公司征訂目錄.zip
附件4: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中小學教學用書有關事項及秋季目錄征訂工作的通知.pdf
東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聯系人:基礎教育與信息化科賀偉柏 聯系電話:23126162;教研室尹思琪 聯系電話:2312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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