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東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
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措施》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我市文物保護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我局制定了《東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措施》,現(xiàn)予以公告實施。
附件:東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措施.docx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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