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對象 | 條件類別 | 基本條件(本欄僅簡述最基本的條件,供市民初步判斷,,完整的申請條件在“申請指南”中詳細列明) | 可選保障方式 | 保障標準計算方式 |
本市戶籍家庭 | 廉租房條件 |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2倍(即24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chǎn)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10倍(即14.4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超生家庭,在有關(guān)單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14周年,,并落實結(jié)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請,。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為1元/平方米。 |
租賃補貼 | 補貼標準上限=17元×(18×家庭戶籍人口數(shù)-自有住房面積),,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1,、若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計算補貼; ※2,、補貼面積最高不得超過60平方米,。 |
房屋修葺 | 分為局部修葺和全面改造兩種形式,其中局部修葺標準上限=800元×18×家庭戶籍人口數(shù),,全面改造標準上限=1200元×18×家庭戶籍人口,,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
租金核減(僅限公有住房租戶選擇) | 核減金額=18×家庭戶籍人口數(shù)×(3.69元-1元),,其中3.69元為公有住房租金標準,1元為廉租房租金標準,。 |
經(jīng)適房條件 |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3倍(即36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chǎn)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8.8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超生家庭,在有關(guān)單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14周年,,并落實結(jié)扎措施后方可申請,; 6、未享受過購買經(jīng)濟適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優(yōu)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為3.69元/平方米。 |
租賃補貼 | 補貼標準上限=14.31元×(18×家庭戶籍人口數(shù)-自有住房面積),,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1、若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計算補貼,; ※2、補貼面積最高不得超過60平方米,。 |
公租房條件 |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即48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chǎn)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8.8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發(fā)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新就業(yè)職工 (戶籍不限) | 1,、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2,、新參加工作未滿5年(以全日制學歷畢業(yè)的次月起計算); 3,、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5,、非本市戶籍的申請人同時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發(fā)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租金優(yōu)惠(僅限市屬租賃住房住戶選擇) | 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長優(yōu)惠期為3年,。 |
外來務工人員 (非本市戶籍) | 1、申請人在本市工作及參加社會養(yǎng)老保險逐月繳費累計滿5年,; 2,、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3、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發(fā)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新入戶人員 |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過人才入戶方式將戶籍遷入本市,,且戶籍遷入本市未滿3年; 2,、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發(fā)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租房補貼 | 享受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長補貼期為3年,。 |
租金優(yōu)惠(僅限市屬租賃住房住戶選擇) | 享受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長優(yōu)惠期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