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4
东莞发布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提醒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清明节将至,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火灾风险提醒函》,要求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清明节期间,祭扫、旅游等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增多,火灾风险显著提升。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各单位和场所应在节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关闭电源、气源,加强员工节前消防安全教育,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同时,倡导市民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追思等环保方式缅怀先人,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等传统祭扫行为。严禁在祭祀活动中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户外明火作业。野外祭扫时,应使用焚烧桶或金属容器等专用器具,并清理周边枯枝杂草,确保无残留火种后再离开。

  此外,市民需注意公共区域及家庭消防安全。严禁在居民区、文物建筑、山林草地等高风险区域使用明火,禁止在林区、景区内野炊或遗留火种。驾车外出前需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安全,随车配备灭火器,严禁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入住宾馆酒店时,应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路线。

  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需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对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清明期间,市民如遇山林火灾,应迅速撤离至水源充足、植被稀疏区域,并立即拨打119报警。东莞市消防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确保节日平安。

  4月2日,东莞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预计未来几天我市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三级,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东莞市气象台于4月2日14时08分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请注意防御。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东莞发布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提醒_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4,本区域含有4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4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