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5-03-11 16:47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东莞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反馈和处理回应方式公开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我市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0769-22830922
(二)来访反馈: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发展改革局
(三)其他渠道:东莞12345热线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
三、反馈问题处理
(一)举报申请:市场主体反映隐性壁垒时要提供简要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材料要事实清晰。
(二)部门受理:市场主体反馈问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科室进行甄别,并联合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协调办理。
(三)办结反馈:市发改局在收到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市场主体。市场主体通过东莞市12345热线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反馈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问题追溯和回访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办结并反馈市场主体后,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办科室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市场主体,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