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然而有些人卻不以為然,第一次酒駕被查獲,,事后痛哭流涕,,反復(fù)承諾不再酒駕。然而時隔沒多久,,卻再次酒后駕車被抓,。
7月27日23時32分,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三星村委會紅綠燈路口開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動時,,一輛號牌為湘M*****的小型轎車駛?cè)雸?zhí)勤民警視線,。
看到民警執(zhí)法檢查,轎車緩緩降下車速,,企圖調(diào)頭,,形跡可疑。駕駛員的反常行為,,引起民警的高度警惕,,隨即民警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當駕駛員搖下車窗,,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民警當即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酒精測試。經(jīng)對其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員文某酒精含量為113mg/100ml,,隨后經(jīng)抽血化驗,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3.67mg/100ml,屬醉酒駕駛,。
調(diào)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文某竟是交警大隊的“老熟人”。文某2021年10月4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查獲,,并對其吊銷駕駛證處理,,因危險駕駛罪于2022年5月7日被判處拘役40天,緩刑二個月,,于2022年7月17日矯正期滿,。剛被解除社區(qū)矯正,文某又不知悔改再次飲酒后開車,。
目前,,文某因無證駕駛、醉酒駕駛,,被依法刑事拘留,處以罰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