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木通、王文俊,、陳潔雄,、陳純彬、東莞市海釗模具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寶安區(qū)沙井玉明貴州餐館:
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與郵寄送達《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東城綜強措字〔2023〕第16-0053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內容如下:
因你(單位)2023年6月13日涉嫌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本機關決定對你公司名下的或實際控制的兩輛輕型廂式貨車(車牌號:粵S256RC及粵B51MM5)及車廂上發(fā)現(xiàn)的共計37個不同規(guī)格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采取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東城綜強措字〔2023〕第16-0053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可以對公告送達的文書進行陳述和申辯,。如對公告送達的文書不服,可以在文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