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村(社區(qū)):
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根據《東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東府〔2022〕48號,,以下簡稱《規(guī)定》)有關要求,,編制了《清溪鎮(zhèn)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經鎮(zhèn)委鎮(zhèn)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須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落實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決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影像資料及時整理歸檔,實行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
三,、各單位,、村(社區(qū))要積極配合做好“公眾參與”等階段性工作,通過在鎮(zhèn)政府門戶網站反饋,、參與社會調查及座談會等方式,,及時向承辦單位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保障決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學性,。
特此通知。
附件:清溪鎮(zhèn)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清溪鎮(zhèn)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清溪鎮(zhèn)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