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權限內海關監(jiān)管期內設備退港的審批 |
辦理對象 |
依法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 |
辦理條件 |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申請辦理權限內海關監(jiān)管期內設備退港的審批業(yè)務,。 |
所需材料 |
1,、退港設備清單; 2,、退港設備登記表,。 以上文件若沒有注明是復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
窗口辦理流程 |
1,、企業(yè)向東莞市商務局提出申請; 2,、東莞市商務局受理,; 3、東莞市商務局備案(審核),。 |
網上辦理流程 |
無 |
辦理時限說明 |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2個工作日 |
辦事窗口 |
外資管理科 |
工作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8點30分-12點,,下午14點30-17點30分(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辦事地址 |
東莞市清溪鎮(zhèn)清鳳路100號財經大廈三樓302辦公室 |
聯(lián)系電話 |
0769-87310301,87339891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辦理依據 |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關于加工貿易進口設備有關問題的通知》(外經貿政發(fā)【1998】第383號)。 |
表格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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