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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8:51 -
來源: 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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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關于食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1號),涉及我市5家經營企業(yè)。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橋頭肖文蔬菜檔經營的“黃豆芽”
(一)東莞市橋頭肖文蔬菜檔經營的“黃豆芽”(購進日期:2023-04-10),4-氯苯氧乙酸鈉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該檔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zhí)法人員現場未發(fā)現上述批次的“黃豆芽”(購進日期:2023-04-10)。經調查,該檔共購進上述“黃豆芽”(購進日期:2023-04-10)7公斤,銷售了7公斤(含抽樣檢驗2.5公斤)。
(三)執(zhí)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檔停止經營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召回。該檔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檔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二、東莞市橋頭芳芳家禽店經營的“烏雞”
(一)東莞市橋頭芳芳家禽店經營的“烏雞”(購進日期:2023-04-10),氯霉素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zhí)法人員現場未發(fā)現上述批次的“烏雞”(購進日期:2023-04-10)。經調查,該店共購進上述“烏雞”(購進日期:2023-04-10)6.1公斤,銷售了6.1公斤(含抽樣檢驗2.8公斤)。
(三)執(zhí)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店停止經營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召回。該店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店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三、東莞市橋頭楊興魚檔經營的“泥鰍(淡水魚)”
(一)東莞市橋頭楊興魚檔經營的“泥鰍(淡水魚)”(購進日期:2023-04-09),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該檔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zhí)法人員現場未發(fā)現上述批次的“泥鰍(淡水魚)”(購進日期:2023-04-09)。經調查,該檔共購進上述“泥鰍(淡水魚)”(購進日期:2023-04-09)10公斤,銷售了10公斤(含抽樣檢驗2.5公斤)。
(三)執(zhí)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檔停止經營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召回。該檔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檔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四、東莞市橋頭展發(fā)蔬菜檔經營的“黃姜”
(一)東莞市橋頭展發(fā)蔬菜檔經營的“黃姜”(購進日期:2023-04-09),毒死蜱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該檔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zhí)法人員現場未發(fā)現上述批次的“黃姜”(購進日期:2023-04-09)。經調查,該檔共購進上述“黃姜”(購進日期:2023-04-09)25公斤,銷售了25公斤(含抽樣檢驗2.5公斤)。
(三)執(zhí)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檔停止經營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召回。該檔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檔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五、東莞市橋頭曾華蔬菜店經營的“豇豆”
(一)東莞市橋頭曾華蔬菜店經營的“豇豆”(購進日期:2023-04-12),倍硫磷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該檔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zhí)法人員現場未發(fā)現上述批次的“豇豆”(購進日期:2023-04-12)。經調查,該店共購進上述“豇豆”(購進日期:2023-04-12)3公斤,銷售了3公斤(含抽樣檢驗3公斤)。
(三)執(zhí)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檔停止經營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召回。該檔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檔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六、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jiān)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