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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114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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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311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6号),涉及企石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企石源紫鲜肉店经营的料酒(调味料酒)

东莞市企石源紫鲜肉店经营的“料酒(调味料酒)”(规格型号:420ML/瓶、生产日期:2022-04-04、标称生产者名称:广东晋昌源食品有限公司),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进行了立案调查,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良好,暂未发现造成严重食品安全情形,且食品负责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2311017001

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存放食品,未添加任何物质,上述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生产过程操作不当所导致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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