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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3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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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5号),涉及企石镇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企石信源水产品档经营的三点蟹

东莞市企石信源水产品档经营的“三点蟹(购进日期:20220329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能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项的规定,可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13653处罚款2600元,罚没合计3965。(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310422001号)

自查分析原因:该批次的三点蟹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我未添加任何污染物,所以该不合格批次的三点蟹并不是我添加污染物,导致污染物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应该是养殖过程中海水污染导致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二、东莞市企石来者乐菜档经营的豇豆

东莞市企石来者乐菜档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330日),三唑磷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立案调查。该档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能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项的规定,可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98元;3、处罚款2600元,罚没合计269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市监处罚〔2022310422001号)

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该批次的豇豆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非该档种植,所以导致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应该是种植户种植过程中添加导致。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三、东莞市企石爱群蔬菜档经营的豇豆(长豆角)

东莞市企石爱群蔬菜档经营的豇豆(长豆角)(购进日期:20220330日),灭蝇胺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进行了立案调查,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良好,暂未发现造成严重食品安全情形,且食品负责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市监不罚〔2022310615002号)。

该档自查分析原因:该批次的豇豆(长豆角)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该档未添加任何污染物,所以导致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应该是殖过程中添加农药过量导致。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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