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春香农副产品档销售的“姜(黄姜)”产品
(一)东莞市洪梅春香农副产品档销售的姜(黄姜),铅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抽检报告上的被抽样单位“东莞市洪梅东雅农产品档”等信息有误,正确被抽样单位应为“东莞市洪梅春香农副产品档”,现场向东莞市洪梅春香农副产品档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姜(黄姜)”。 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姜(黄姜)”40斤,去掉姜上的泥巴和姜头等杂质约5斤,实销35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