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辦〔2020〕20號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市政府一號文2020年行動計劃》《東莞市民生項目清單(2020—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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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好《關于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機制 建設高水平小康社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市政府一號文”)確定的各項重點工作,,市民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定了《市政府一號文2020年行動計劃》及《東莞市民生項目清單(2020—2021年)》,,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一、深化思想認識
2020年是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是“十三五”規(guī)劃的收官之年,。根據(jù)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堅持從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切身利益抓起,,立足兩年、大干當前,,加大工作統(tǒng)籌力度,,致力于推動民生兜底、服務提質,、創(chuàng)新提效,,在幼有善育、學有優(yōu)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yī)、老有頤養(yǎng),、住有宜居,、弱有眾扶上取得初步成效,努力打造民生建設的“東莞品質”和全面小康的“東莞樣本”,,實現(xiàn)全國領先,、全省示范。圍繞這些目標,,2020年市政府一號文對下來兩年民生工作作出了全面細致的部署,。目前全市民生工作的路線圖已定、時間表已明,抓好工作落實至關重要,。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市政府一號文2020年行動計劃》明確的目標要求和時間進度,,以時不我待、刻不容緩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真抓實干,,攻堅克難,努力開創(chuàng)全市民生工作新局面,,為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偉大勝利作出更大貢獻,。
二、壓實工作責任
《市政府一號文2020年行動計劃》已明確具體的責任分工,,各牽頭單位對所承擔的目標任務負總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工作落實的第一責任人,相關分管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牽頭單位要會同參與單位,、有關鎮(zhèn)街(園區(q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逐項對所承擔的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工作措施,,分工落實到責任科室、責任鎮(zhèn)街(園區(qū))以及具體經辦人員,,確保事有專管之人,、人有明確之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負責任,、人人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鎮(zhèn)街(園區(qū))要切實承擔落實民生工作的屬地責任,,主動與市有關部門對接,,明確具體工作任務,結合本鎮(zhèn)街(園區(q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三、認真組織實施
各牽頭單位要切實發(fā)揮統(tǒng)籌協(xié)調作用,,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綜合性工作,,要主動溝通、積極協(xié)調,,盡快明確工作分工,,讓各協(xié)助單位及早進行謀劃部署;對于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協(xié)調解決,;對于經多次協(xié)調仍無法解決的難點問題,,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專題報告市民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專題對難點問題組織攻堅,、著力破解,。各協(xié)助單位要主動配合,及時向牽頭單位反饋各項重點民生工作進展情況,,形成齊心協(xié)力抓落實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考核
各牽頭單位要抓好承擔任務的日常督查督辦,,定期向市民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報送落實情況,。要創(chuàng)新完善民生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盤點當年民生工作計劃、重點民生項目,、資源配置,、存在問題和下來推進計劃,通報推進緩慢重點民生項目情況,。要對照《東莞市民生項目清單(2020—2021年)》,,適時選擇若干重點民生項目,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有關單位,,開展第三方評估,將評價情況作為資源配置,、完善政策和年度項目選擇的重要依據(jù),。研究制訂重點民生項目責任追究辦法,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進行效能問責,;對存在資源管理漏洞、工程質量不合格,、運行維護不善,、重大問題被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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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市政府一號文2020年行動計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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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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