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镇将举行《东莞东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
地点: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主楼2楼综合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请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期间前往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89号人民政府主楼6楼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三)听证参加人员要求:
1、与本次规划草案有利害关系的东坑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的特定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或者技能的专业人士;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提供相关身份证扫描件以及与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材料
(一)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听证会报名信息表》申请理由应与本次听证内容相关,并补充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与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身份证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居住在规划范围内的居民,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或购房发票等),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资料须由委托人签名和盖指模,或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人士和人大代表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另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证明、人大代表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听证代表(听证参加人)产生办法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名,通过社会公示和主动邀请方式产生。
(二)若听证代表申请人数超过9名,我镇将于2025年4月1日上午9:30在听证会举行地点组织申请人推荐9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将于当日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9名听证代表。
(三)我镇将于2025年4月2日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及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dk/)公告听证参与人员名单。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镇将于2025年4月3日前将听证会议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并在4月10日前制作《听证通知书》,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员。
七、听证须知
(一)《规划》已于2025年03月11日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逾期收到的听证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三)合格的听证报名人逾期不参加听证代表选取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代表(听证参加人)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69-83698118。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