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廣東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粵府辦〔2014〕10號)、《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guī)定》(粵辦函〔2016〕96號),、《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監(jiān)督管理工作細則》(粵公通字〔2017〕22號)等文件要求,,確定全鎮(zhèn)60家單位為大嶺山鎮(zhèn)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見附件1)、3家單位為大嶺山鎮(zhèn)2024年度火災高危單位(見附件2),,現(xiàn)予以公告,。為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火災高危單位的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請各單位嚴格執(zhí)行:
一,、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依法依規(guī)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職責,,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經(jīng)費預算,,督促單位、員工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二,、各單位要根據(j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標準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檔案,加強對全體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和安全意識,,切實做到消防安全“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改”,。
三、各單位要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要落實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不斷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fā)現(xiàn)早,、小火滅得了”,。
東莞市大嶺山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