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2025-04-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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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市级镇级
1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各类教育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政府网站(网址:http://edu.dg.gov.cn/)
2教育概况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
教育统计数据学校数据、在校生数据和教师数据等统计数据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
3招生管理学校介绍办学性质、办学地点、联系方式等(建议删除“办学规模”及“办学基本条件”,原因:开办时间较早的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不明确,“办学基本条件”定义不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
招生政策市、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等特殊需求的管理规定和办理流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
3招生管理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学区划分详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
招生结果学生招生录取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s://zs.dg.cn/visitlogin)面向报名学生公开个人招生录取结果
4教师管理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
■入户/现场
4教师管理教师职称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教育管理中心■两微一端教师


附件:大朗镇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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