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鎮(zhèn)2023年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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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和《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方案》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向社會公示長安鎮(zhèn)的申請人積分及排名情況,。 一,、公示期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有異議,,請聯(lián)系長安鎮(zhèn)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769-85531406,。 二,、申請人需對填報志愿進行修改的,可于6月15日14:30-6月16日17:30前登錄招生平臺進行志愿修改,,在規(guī)定時間內可多次修改積分志愿,,逾期招生平臺自動關閉,不能再進行志愿修改,。 三,、公示結束后,長安鎮(zhèn)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將根據(jù)申請人的積分,、排名,、填報志愿以及學位供給情況進行學位安排(長安鎮(zhèn)積分制入學學位供給情況及錄取辦法,請掃描文末二維碼),。積分排名公示后,,學生家長可于7月5日登錄市招生平臺查詢學位安排結果。 四,、自2023年秋季開始,,在長安鎮(zhèn)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非東莞市戶籍學生,入讀長安鎮(zhèn)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后,,可申領民辦學位補貼,。補貼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學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6000元(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jīng)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 公示期內如接到反映和舉報,,經(jīng)查核屬實后,按實際情況修訂積分結果和排名,;如發(fā)現(xiàn)有家長方或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將取消申請人申請資格。 附件: 1.長安鎮(zhèn)2023年非東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得分排名表(小學一年級).xls 2.長安鎮(zhèn)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學位供給情況公布.doc 長安鎮(zhèn)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 20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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